□薛家明 河北 公務員
  深圳市公安系統實施專業化改革前,由於只有行政職務一條通道,造成主任科員以下層級的人員占所有非領導職務人員的96%,並且70%只能在正科以下職務退休。分類管理改革後,公安警員序列實施憑年功和業績“小步快走”的職業發展通道,90%以上的薪酬待遇都有望在退休前達到相當於副調研員的水平,大大拓展了發展空間。
  長期以來,我國對公務員主要採取職級與待遇相互綁定的管理模式,造成要想待遇提升,唯有“升官”一途。實施公務員分類改革,讓公務員不在職級晉升一棵樹上吊死,有助於捅破阻礙基層公務員晉升的“天花板”,讓公務員即使不當領導,也能在待遇上提高。然而,改革並非簡單的“集體官升三級”。
  當前,我國公務員的級別往往受到單位行政級別的羈絆。比如,在鄉科級單位,公務員最多只能晉升到科長,要想再升,調離是唯一途徑。於是,造成越是基層,公務員級別越低、待遇越差的問題。實施分類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破窗”,既為基層公務員的晉升打開一條通路。基層單位公務員如果有能力,即使不調離原單位,也能跟在“大單位”一樣獲得提升。
  然而,“破窗”並不代表“集體官升三級”。深圳90%以上公安公務員退休時享受副處級待遇,其實並不妥帖。試想,如果改革前後的差別,僅僅是由科員級退休,變成副處級離職,那麼改革豈不變成集體漲工資?顯然,僅僅待遇提升,並不能體現“讓有為者有位”的改革初衷。“滿城儘是副處級”,並不是改革好聲音。
  事實上,有關部門與其醞釀“一刀切”的“滿城儘是副處級”,不如疏通公務員的晉升渠道,讓公務員無論是在鄉科級還是廳局級單位,都能共享出彩的機會。有關部門一方面要積極推動單位級別與個人級別的脫鉤(如果能力出眾,鄉長也可以享受縣處級待遇),另一方面讓專業技術類、執法類公務員改革儘快破題,真正讓公務員晉升由“獨木橋”變為“多車道”。  (原標題:“滿城儘是副處級” 並非改革好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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