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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傅龍根 騙子利用家長為兒子求職心切的心理,謊稱自己是局長的“親戚”,以介紹工作為由騙得5萬元人民幣用來賭博被揮霍一空。日前,江西省新乾縣人民法院宣判了該起詐騙罪案,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2012年9月份,趙某的兒子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家待業,一個偶然的機會他通過朋友在飯局中認識餘某某。餘某某得知情況後,對趙某謊稱其是某局長的“親戚”,可以為他的兒子在該局安排一份輕鬆的工作,並且讓準備5萬元錢。趙某信以為真,沒過幾天就帶著5萬元人民幣找到被告人餘某某“辦事”。趙某等了兩個多月沒有消息,撥打餘某某的手機也停機。於是,趙某到餘某某所稱的某局長單位去打聽,經過打聽該局根本沒有餘某某所稱的“局長”,這時候趙某才大呼上當遂報案。  (原標題:騙取賭資 冒充“局長親戚”謊稱可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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